公示公告 / Public announcemen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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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责任制度第一条 北京精准放射医学学会的法定代表人是本会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,对所承担的安全管理职责负全责。 第二条 秘书处负责办公场所的日常安全保卫工作。要定期开展以防火、防盗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检查,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。 第三条 组织防火检查,及时消除火灾隐患;按规定购置消防器材、消防设施,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,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的管理,确保消防器材设施的完好有效。 第四条 强化用电安全,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。电器的安装、使用及线路设置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。 第五条 应保证做到无重大刑事案件、无严重违法犯罪人员,无火灾、无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。 第六条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,举行大型活动或到本单位以外活动的,要做到人员、措施、预案、责任全落实,确保安全。否则,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 第七条 对本会工作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和安全教育,学好、用好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,增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。 第八条 本会内部任何机构、个人都有维护学会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安全事故的义务和责任。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18年9月3日起施行。 第十条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北京精准放射医学学会 |